信用证:由银行付款
跟单信用证(LC)是买方银行作出的付款承诺:卖方提交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后,银行即向卖方付款。所需单据通常包括提单、检验机构出具的品质证书和数量证书,以及商业发票。大多数信用证适用国际商会(ICC)的UCP 600规则,并通过SWIFT开立。银行审核的是单据而不是货物,因此单据的每一处细节都必须相符。
备用信用证:买方不付,银行来付
备用信用证(SBLC)起兜底作用。买方直接向卖方付款,通常是凭装运单据以银行电汇支付;只有这笔款项未能到账时,卖方才依据备用信用证索偿。备用信用证一般适用ISP98或UCP 600。每批货物需要处理的单据较少,因此更适合长期合同下的定期交货。
常见的几个限定词
- 不可撤销:未经卖方同意,银行不得撤销或修改该付款工具。
- 保兑:由另一家银行(通常位于卖方所在国)另行加具付款承诺。
- 可转让:受益人可将信用证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方,但前提是付款工具中有明确规定。
- 可分割:信用证可以分次支取。合同涵盖多次提货时,这一点尤为重要。
如何选择
新伙伴之间的首笔交易,信用证对卖方的保护最强,因为付款取决于单据,而不是买方的诚意。按月交货的长期合同,备用信用证可以减轻单据工作,同时仍能保障卖方免受不付款的风险。关键不在于哪种工具听起来更有力,而在于哪种工具与货物的运输和付款方式相匹配。
Portline的做法
Portline接受信用证或备用信用证付款。该付款工具须为不可撤销、可转让且可分割,并须以买方本身名义开立;不接受由其他公司转让给买方的付款工具。买方先发送草案,由卖方银行审核,双方银行核对一致后,付款工具即生效。

